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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岭发布关于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的通告〔2022〕15号

时间:2023-07-14 作者: 小编 阅读量: 1 栏目名: 户外 文档下载

根据温岭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社会发展需要,经温岭市政府研究决定,决定自即日起,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,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,具体通告如下:1.室内商业场所:商场、超市、专卖店等室内商业场所可以正常开放。顾客应佩戴口罩,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。温岭市政府将继续关注疫情变化,请市民朋友们保持警惕,妥善做好个人防护,切实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。

根据温岭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社会发展需要,经温岭市政府研究决定,决定自即日起,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,有序开放部分公共场所,具体通告如下:

1. 室内商业场所:商场、超市、专卖店等室内商业场所可以正常开放。商家及相关从业人员应严格落实常规防疫措施,做好人员测温登记、消毒、通风等工作,并确保场所人员密度不超过规定标准。

2. 餐饮场所:餐馆、饭店等餐饮场所可以正常开放,但顾客需提供健康码,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等防控措施。餐馆、饭店应做好消毒、通风等工作,并确保用餐人员相对密度不超过规定标准。

3. 娱乐场所:影剧院、KTV、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可以有序开放,但需减少座位使用率,保持一定间隔,并做好场所消毒、通风等工作。顾客应全程佩戴口罩,并严格配合防控要求。

4. 体育场所:健身房、游泳馆等体育场所可以正常开放,但需控制人员数量,限制人员的流动,并做好场所消毒、通风等工作。顾客应佩戴口罩,并按要求进行人员测温和登记。

5. 其他场所: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公园等其他场所可以正常开放,但需严格控制人员数量,保证人员的间隔,并做好场所消毒、通风等工作。顾客应佩戴口罩,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。

温岭市政府将继续关注疫情变化,请市民朋友们保持警惕,妥善做好个人防护,切实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。感谢大家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与配合!

特此通告。

温岭市政府办公室

日期:2022年XX月XX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