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根据教育部和市政府的要求,为做好2022-2023学年寒假期间的教育工作,我局制定如下通知:一、假期安排:1.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至2月28日,共计40天。六、防控措施:1.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假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。请各学校负责人认真组织学校的寒假工作,确保工作落实到位。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我局联系。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根据教育部和市政府的要求,为做好2022-2023学年寒假期间的教育工作,我局制定如下通知:
一、假期安排: 1. 寒假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至2月28日,共计40天。 2. 寒假期间,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局制定的假期安排,确保学生有充足的休息和娱乐时间。
二、学校管理: 1. 学校要严格按照《寒假学生管理办法》进行管理,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工作。 2. 学校要组织假期作业、阅读活动等,鼓励学生充实假期,提高学习能力。 3. 学校要加强对校园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,确保学生在安全、健康的环境中学习。
三、教师培训: 1. 寒假期间,我局将组织教师参加相关培训,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。 2. 各学校要积极组织教师进行自主学习和备课,为新学期的教学工作做好准备。
四、社会实践: 1. 学校要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,拓宽他们的视野和社会经验。 2. 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观博物馆、图书馆等文化场所,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。
五、综合素质评价: 1. 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要求,认真进行学生成绩的综合素质评价,切实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需求。 2. 学校要根据评价结果,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措施,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水平。
六、防控措施: 1. 学校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假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。 2.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监测,及时发现并报告疑似病例,确保学生的健康和安全。
请各学校负责人认真组织学校的寒假工作,确保工作落实到位。如有问题,请及时与我局联系。
特此通知。
周口市教育体育局
日期:2022年12月30日